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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向8家投行开罚单,5家因保荐科创板IPO执业违规

第一财经 2021-04-06 21:01:39 听新闻

作者:杜卿卿    责编:钟强

监管重心——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两周前有关IPO高比例撤回原因的判断,得到了最新的数据印证。

3月20日,易会满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针对IPO现场检查中出现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曾做出回应称,“我们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

他当时还表示,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并不是撤回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4月1日,证监会组织召开了2021年机构监管工作视频培训会,对当前监管形势进行研判,并部署2021年的机构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证监会即密集公布了近40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其中29条为行政监管措施,9条为自律监管措施。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东方投行、五矿证券、国金证券、中山证券等8家券商被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其中5家券商是因在保荐科创板IPO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而被罚。

大投行“折戟”科创板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军、周威: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不过四方光电的上市进程未受影响,公司已于2月9日在科创板上市。

在此次公布的处罚信息中,海通证券领到三张罚单。除了保荐四方光电IPO违规外,海通证券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新绿股份的主办券商,还存在“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的问题。新绿股份于2019年6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顶格罚款60万,主要责任人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此外,海通证券在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收购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财务顾问过程中,也存在执业违规。

除海通外,作为投行“领头羊”的“三中”也因IPO执业违规受到处罚。

中信证券在保荐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辉龙”)科创板IPO过程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方面问题。

“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现责令你公司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我会。”证监会称。

亚辉龙科创板上市进程仍在推进,证监会已于3月9日同意其股票发行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证券还有另外一张罚单。因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个别资管产品未遵循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等问题,中信证券被监管部门认为,“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被责令改正。

中金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则是因为在保荐极米科技在科创板IPO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极米科技上市进程未受影响,公司已于3月3日在科创板上市。

由中信建投保荐的世纪空间则没这么幸运。证监会检查发现,中信建投作为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空间”)IPO的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商誉减值、关联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发行人转贷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中信建投被证监会要求整改问题,内部问责,而世纪空间则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市临门一脚时被证监会终止注册。

除上述4家投行外,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也因在保荐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之江生物”)科创板IPO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固定资产、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问题,而被要求整改并问责。之江生物于2021年1月18日在科创板上市。

中小投行“失足”创业板、新三板

大型投行在科创板项目资源优势明显,而中小投行在创业板、新三板多有发力。

此次公布的处罚信息中,五矿证券因保荐创业板IPO项目违规被罚,国金证券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执业违规被罚,中山证券则因债券承销托管业务存在违规被罚。

证监会检查发现,五矿证券在保荐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测标准”)创业板IPO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的事项”。

国金证券则是因为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参仙源”)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

证监会要求,“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中山证券被责令改正,主要是因为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不充分,未对有关大额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定价公允性关键问题独立、审慎核查判断。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情况、担保人履行担保程序等情况调查不充分。个别债券项目对募集文件的核查工作质量不高,募集说明书有关内容表述不准确等问题。

另外,在债券受托管理方面,个别债券项目未就可能对增信措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谨慎评估并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未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同时,监管部门还发现,中山证券在内部控制方面,相关质量控制程序未能发现并纠正多个项目工作底稿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今年以来伴随科创板和创业板出现IPO现场检查项目高比例撤回,注册制改革效果如何也引发了市场的广泛讨论。

易会满在高层发展论坛上对“注册制要不要审”、“只要信息披露就可以上市吗”、“中介机构已经适应了吗”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一槌定音的效果。

在他看来,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交易所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证监会注册环节对交易所审核质量及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进行把关并监督,这些安排“很有必要”。

从中介机构的适应度而言,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对此,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监管部门也将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相关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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