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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一季度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4.82万亿元,增长5.5%

第一财经 2024-04-12 17:10:08 听新闻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金毅

王令浚表示,今年一季度,海关总署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11份合作文件,其中涉及农食产品准入9份、机制性合作文件2份。

4月12日,国新办就2024年一季度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在会上介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和共建国家的经贸往来走过了第一个蓬勃十年。正积极拥抱新的黄金十年。今年一季度,我国与共建国家贸易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季度,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4.82万亿元,增长5.5%,占进出口总值的47.4%,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

从进口看,“中国市场”继续为各国带来发展机遇。一季度,我国自共建国家进口2.14万亿元,增长3.6%,中东的原油、中亚的天然气、南美的金属矿砂,共建国家的各种优势大宗商品都出口到我国。同时,我们持续推动优质农食产品准入,一季度,自共建国家进口农产品达到1498.7亿元,巴基斯坦的芝麻、斯里兰卡的红茶、秘鲁的蔓越莓等进口都实现了两位数以上增长,众多国家的优质农产品正通过“一带一路”这条共同发展的繁荣之路走进了中国千家万户。

从出口看,“中国制造”持续为各国提供稳定供给。一季度,我国对共建国家出口2.68万亿元,增长7%。中国加大与共建国家产业合作,对共建国家出口电子信息、仪器仪表、高端装备等高技术类中间品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为相关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支撑。“中国制造”有效对接共建国家丰富多样的消费需求,汽车、家电、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分别增长30.9%、19.4%、6%,从日常消费品到大件耐用品,广受消费者欢迎。中国与共建国家继续在基础设施领域深入合作,增强共建国家的长远发展能力。一季度,我国以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对共建国家出口200.4亿元,其中对东盟、中东、中亚国家的出口分别增长31.4%、169.3%、3.6%。出口光伏产品超300亿元,太阳能、风力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超12万台,支持共建国家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

王令浚表示,今年一季度,海关总署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11份合作文件,其中涉及农食产品准入9份、机制性合作文件2份。下一步,海关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中提出的高质量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根本遵循,加强与共建国家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口岸管理、供应链互联互通、农食产品准入等领域的合作,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作出海关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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