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用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用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焦小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其中5491万余元未实际获得。
被告人汲斌昌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6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红力作出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立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立宪,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