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间,中核钛白公告,4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6号)。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53.2万元。对王泽龙与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亿元。对洪浩炜与王泽龙、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万元。对王泽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盘面上,截至今日收盘,中核钛白报4.03元,涨1.51%。
中信中证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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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股报3.95元,总市值152.9亿元。
中信证券回应称,立案告知书涉及的事项是为相关主体的交易提供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