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针对南方等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在前期已调拨1.5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基础上,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东、江西、广西三省(区)防汛救灾工作。
其中,预拨广东省5000万元、江西省40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万元,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倒损民房修复等。
捐赠、援助、帮助受灾区域的人民群众,最好的办法,首先要树立他们的自信心,要让他们相信,灾难马上就过去了。
经过救援人员的持续奋战,目前当地部分生活设施已恢复运转。
应急管理部今天根据灾害影响和地方救灾工作需要,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广东省调拨6000张折叠床、6000条毛巾被、3000个家庭应急包等中央救灾物资。
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地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持续抓好增发国债资金监管,确保将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日前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1.74亿元,支持云南、四川受灾地区做好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