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ST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
公告称,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月29日,公司公告称,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清偿。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江苏阳光”变更为“ST阳光”。
ST阳光于4月30日停牌1天并于5月6日复牌。截至今日收盘,ST阳光复牌后连续第2日一字跌停,报1.38元。
2019年接受监管检查,近日收到了罚单。
ST阳光再度跌停,自5月6日复牌后,该股已连续3日一字跌停。
同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指出,永悦科技涉嫌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此前会计造假等单位和个人顶格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现在提高至违法所得最高10倍和200万元,以打击财务造假。
学者认为,每一次民营企业家受到非法干扰,都会极大地伤害企业家持续经营的心气;一旦非法干扰民营企业的事件在社会上扩散,就会影响全社会民营经济人士的信心。